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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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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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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2日电,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下称试点区域),对企业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实施保税,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发表于 2024-7-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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