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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拟规定:个人信息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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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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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29日电,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个人信息流通保障。个人信息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不得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取得个人同意。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和流通环境要求。完善个人信息权益保障机制,鼓励采用国家网络公共身份认证等多种方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规范引导,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渠道。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数据局拟规定:个人信息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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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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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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