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143|回复: 9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9-2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10月1日起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严查个别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平台企业的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新华社)
 楼主| 发表于 2025-9-2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9-2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9-30 0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3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3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3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md_7366 发表于 2025-9-30 09:03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3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10-1 0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