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2889|回复: 18

证监会新政:姚刚稳推发行改革 张育军激活券商创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进入9月,广为各方关注的证监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权力分配”终于尘埃落定。  结果虽不出人意料,但从中对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领导下的前进方向或许可一窥端倪。新领导权力分配的完成和各个部门新领导的“个性”,显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左右资本市场敏感的“大神经”。
  新班子出笼
  根据证监会网站资料,证监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组成包括: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副主席庄心一、姚刚、刘新华、黎晓宏(纪委书记)、姜洋;主席助理吴利军、张育军。
  从公布的情况看,最核心的部门大都是由在证监会“浸淫”多年,绝对都是深谙中国资本市场各种或明或暗“游戏规则”的老江湖担当。其中,备受关注的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均由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分管,升任主席助理的张育军分管基金部和机构部。
  姚刚是证监会的元老级人物,1993年起,他就任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可谓是几朝元老,这既可以看作是证监会对其工作的认可,亦可说明发行部也着实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发行部和创业板部构筑了证监会的“心脏”。
  张育军则可谓是“十年媳妇熬成婆”,他也是老证监会,于1995年5月任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此后一直在证监会系统内和深交所、上交所任职。客观上看,张育军分管基金监管部和机构部着实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毕竟其职业履历上难觅基金业务的踪影。
  基金监管部与机构部这两个部门构成了资本市场的“血液”,此番张育军履行,其担子不可谓不重。
  证监会的核心权力部门在于行政审批大权在握的一线部门。包括发行部、创业板部、上市部、基金部、机构部、会计部、国际部、期货一部、期货二部;而没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往往被视为二线部门,法律部、稽查局、研究中心、办公厅、机关党委、行政处罚委员会、公众公司部、信息中心等。
  前一届证监会领导班子中,除了姜洋从主席助理升任副主席外,现年47岁的原主席助理朱从玖在今年5月,调任至浙江省担任副省长一职。据媒体分析,证监会主席助理的级别高于局级干部,虽不属于副部级,但已属于中管干部,享受类似待遇。
  郭树清“较真儿”
  由一直分管发行的姚刚接手发行部和创业板部,显示出一个“稳”字,而由一直负责交易所工作的张育军担任基金和机构业务的负责人则显示了一个“活”字。
  据称,郭树清在6月初召开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上提出要加快发展财富管理行业,打破行政权力条块分割,建设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各类投资理财机构。
  此后,张育军在8月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的机构投资者创新座谈会上谈到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新思路。他表示,上证所拟适时颁布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指引,提升上交所服务能力和辐射力,让各类机构都能进入到交易所市场。比如,希望阳光私募这样的专业投资机构能到交易所注册;对信托机构,交易所可为其理财产品提供信息服务等。甚至在条件成熟时,一些专业投资机构可上市。
  证监会已经把培育机构投资者当作一项战略任务。证监会的计划是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引导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Ⅱ)的步伐,重点鼓励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目前,证监会已经将QFⅡ和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Ⅱ)额度分别增加了500亿。
  此外,证监会正积极协调完善与市场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为机构投资者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显然伴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如何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成为重中之重,而张育军长期的交易所管理经验和对机构的熟悉与了解都为其可能采取的新举措提供了好的“储备”。
  郭树清上任后,迅即部署了证监会的工作重点,其“锐意”的改革风格和前任大相径庭。事实上,有着海外背景、又曾荣获两届“孙冶方”奖,作为新一代技术官僚代表的郭树清向来被外界认为素有学者风范,其可否带领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新的阶段,建立一流资本市场一直为人们所期待。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1-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啊,辛苦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是一种美德!分享是一种境界!谢谢您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希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20 18:31 , Processed in 0.098791 second(s), Total 16, Slave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