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胡兰我们知道的多是她凛然无畏、至刚至强的艺术形象,而实际上,在她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过丰富的情感生活。
刘胡兰生前曾两次订婚,一次恋爱,牺牲后又经历过一场冥婚。1946年初,家长按照当地风俗,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因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 同年6月,刘胡兰被破格吸收入党,不久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而拒绝。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本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休养,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本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本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伤好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成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积极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非常支持刘胡兰参加革命。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她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家乡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1946年秋,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王本固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刘胡兰牺牲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曾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进陵园,冥婚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