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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财经专栏作家曹中铭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表示,上市难退市更难已成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 曹中铭认为,尽管今年3月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态称“要让[color=#000 !important]欺诈上市者直接退市”,但囿于现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原因,目前也只能是“理想”而已。不仅规章制度等方面“鞭短莫及”,监管部门也没有让企业退市的勇气与决心,去年差点成就“退市第一股”美名的闽灿坤的遭遇即是最有力的证明,上市难退市更难已成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
曹中铭表示,自2009年上一轮IPO重启以来,一方面新股发行呈现出“三高”的格局,另一方面新股业绩“变脸”也出现愈演愈烈的态势。在新股业绩频现“变脸”的背后,是包装粉饰现象的横行。所谓的包装粉饰,本质上就是造假上市。而发行人之所以勇于包装造假,敢于欺诈发行,与违规成本低有关,更与退市制度不完善有关。 曹中铭称,在去年沪深交易所完善退市制度之前,A股退市机制基本上形同虚设。自2001年2月证监会颁布《亏损[color=#000 !important]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后,除了2004年、2005年掀起过一波退市小高潮之外,此后[color=#000 !important]上市公司退市开始变得越来越难。而退市机制形同虚设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制度设计与制度建设上存在缺陷,其二则是监管部门执行不力,有法不依。
“建议《证券法》修订时,对现行的第一百八十九条进行”颠覆性“修改,只要是造假上市,应责令其立即退市,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此外,亦应严禁退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借壳等实现重新上市。”曹中铭说。{:soso_e142:}{:soso_e142:}{: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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