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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印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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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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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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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的想法不错,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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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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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老百姓自己去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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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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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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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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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国提出以房养老是在国家养老金未来面临不足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我国民众质疑以房养老的核心在于认为国家在逐步降低退休金的替代率,让老人自己承担一部分本应国家承担的养老保障,这是民众无法接受以房养老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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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目前养老金双轨制迟迟无法解决,造成退休职工跟退休公务员之间存在巨大的养老金差别,国家不着力先解决这个问题却提出以房养老的说法很难让普通民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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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养老难的问题根本就是计生政策。从80年代开始的只能生一个的政策是造成未来老龄人口无法获取足够退休金的根源,当未来年轻人大幅减少,同时老年人大幅增加之后,年轻人肯定无法承担供养如此多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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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70年产权是执行以房养老的制度性障碍。虽然《物权法》明确规定了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延续,但是否有偿尚无定论。当老年人的房子未来面临70年产权到期问题的时候制度上如何解决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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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对老人所有房屋的评估价格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在现行贷款制度下,评估价一般都显著低于房屋的实际售价,那么国家在以房屋为抵押的情况下发放养老金给老人时,房屋价格的评价基础尤为重要,如果严重低于市场价这个政策很难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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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房养老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印钱行为。老人的房子在老人去世之前一般不会出售或者抵押,可以看做不具有流动性的固定资产。一旦“倒按揭”成为现实,这部分资产就变成活钱在市场上流通,购买商品和服务,势必会造成物价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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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是人必然要经历的阶段,人在青壮年的时候就要挣钱准备养老,是个人的基本责任,说白了是每个人份内的家务事。政府在满足养老金充足发放的情况下,让老百姓自己去养老,岂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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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房养老”的概念其实在国外并不新鲜,在欧美和日本都有类似以房养老的模式。在我国养老金未来面临压力的情况下,国务院提出以房养老这一概念貌似合情合理,但以房养老真的能够解决这么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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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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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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