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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能够养廉吗?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各位,不能。我给各位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中国古代曾经实行过“高薪养廉”,但都没有成功;宋朝的王安石推行过“高薪养廉”,结果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王安石发现,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无论你给官员多少钱,他都不会满足。还有清朝,清朝从雍正皇帝开始就有了“养廉银”,就拿晚清名将、台湾巡抚刘铭传来讲吧,他的年俸是155两白银,各位猜猜看,他的“养廉银”是多少?1万两白银,相当于本薪的65倍。而且刘铭传不是个例,因为清朝官员的“养廉银”普遍是本薪的10~100倍。但结果呢,清朝末年的腐败令人咂舌。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们媒体经常说的新加坡版“高薪养廉”。那各位晓不晓得,我们完全搞错了新加坡的“廉政”与“高薪”的关系。新加坡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腐败是非常严重的,后来,新加坡在1952年成立了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李光耀总理上任之后,给予了这个部门绝对的权力,严厉打击了腐败,腐败问题得到了解决。而所谓的“高薪”是新加坡1994年才推出来的。所以说,我们完全搞错了“廉政”与“高薪”的因果关系。另外,新加坡的“高薪”并不是针对所有公务员,而只是总统、总理、部长一级的,而普通公务员的平均薪酬跟一般企业人员差不多。我们作了一个调查,新加坡公务员的平均月薪只有社会平均水平的90%,相当于新加坡建筑工人的工资水平。 其实,除了新加坡,挪威和瑞典政府的廉政程度也都排在全球前十,那它们的公务员薪水是什么状况呢?我们作了一个计算,挪威公务员的薪水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2倍,瑞典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的0.99倍。也就是说,这两个国家的公务员并没有享受高薪,但却廉洁。这说明,“高薪”和廉政并没有什么必然关系。 我认为,治理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一个是建立完善的预算体系,另一个就是把市场和政府的界限划清楚,市场自己能做的事,政府就不要多插手。少了权力这一载体,自然就没了寻租的空间。 今年年初广州“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志伟展出一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万里长征图”,“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跑20个委办局、53个处室,盖108个章,需要799个审批工作日。”各位看看,我们的政府对企业是多么不放心!如果有的企业等不了这么久,想快一点拿下审批,怎么办,只能去找手里握着盖章大权的20个委办局和53个处室,给点好处请他们通融通融。于是,腐败就发生了。那各位想想看,如果我们最大程度地减少这些审批环节,或者说干脆就取消,让企业根据市场规律来办事,还会产生腐败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不单单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且也是社会治理的最好方式。 李克强总理在地方调研时,就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办个事、创个业要盖几十个公章,群众恼火得很。这既影响了效率,也容易有腐败或者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我们政府也打算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来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我们这任政府的决心是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我们搞经济建设和社会转型,从企业到政府其实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政府一时的错位不可怕,但一旦意识到问题,就必须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权力的下放当然会触动一大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每一步都不会容易,但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一定会倒逼着我们这样做,到那时,我们就会陷入一种完全的被动。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从现在开始,能否把市场自己能办好的事,逐步交给市场呢?我想,铲除行政审批权力的寻租空间,才是防止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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