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这事,说大不大,但较真起来也不小。报载,广州某校高一年级老师要求男生理极短的平头,就算已是长度约三四厘米的平头也不能过关,有人甚至为逃避理发而请假。而该校德育主任则回应,要求男生统一理平头,希望学生不要受浮躁风气感染,而应提高内秀气质。言外之意是“为了学生好”,但是细思却觉得荒谬——理个平头就能提高内秀气质吗?
所谓的“内秀气质”,需要长期的思想内化和灵魂塑造,并不是管理者说几句大道理,进行“标准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就能够达到目的。类似强制性措施近年来并不鲜见,如学生不能穿什么衣服、不能参加什么讲座、不能抹什么化妆品等等,管理者硬是把学生折腾得毫无生气、一味听从才算满意。笔者不禁要问:这到底是在教育,还是在满足控制欲?
学校有着教育学生从善立德、获取知识的责任,这个责任就包括学校应该灌输正确的价值观,让学生可以理性地、合法地作出选择和决定,并保护和尊重学生。涉及个人私域的,除非学生提出请求,否则学校没有权力干涉。学校可以向学生陈述理发的理由,让学生自己决定理发与否,绝不能够勉强学生理发。就算是犯人,法律也做出规定: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禁止剃有辱人格的发型。
因此,无论从教育的角度还是法理的角度,学校都不能够随意强制学生理发。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真正该剪掉的不是学生的头发,而是学校管理者的“懒教”思维和管理方式。清朝时期,清政府下令要求所有子民剃金钱鼠尾头,受到了民间的强烈反弹。顾炎武《断发》诗曰:“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也许在学校管理者看来,剃头而已,不足大惊小怪,但对学生而言,则可能是一种屈辱的对待,会让他们感觉很不舒服。
随着现代社会权利意识的增强,学校管理者再用过时的教育方法是极其错误的。而这种强制方法,不仅会激起学生的不满,还可能加深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滋生不稳定的因素。而且尤其值得我们警醒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矛盾正在逐步显现和蔓延。其实人性化一点管理,循循善诱地教育,学生自然也会报以理解。退一万步说,学校的职责就在于教导学生走正路、做好人,而不是既扼杀学生的想象力,又剥夺学生的自主权。文/信力建(文章发表于2013.11.29《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