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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6券商获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 证监会回应 2014年04月05日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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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将实现网购
南都记者获悉,通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长城证券、平安证券等数家券商正式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通过了协会互联网证券业务的专业评价。
据了解,从此前部分券商申报的互联网证券业务范围判断,券商互联网业务可能涉及财富管理市场,围绕产品和账户两大核心问题。
证监会:将做针对性监管安排
也有业内人士指:“中证协给券商的是一个批复函,不是针对某项具体业务的批准函。如果要开展具体业务,依然需办理相关手续。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已经不可逆转。”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对此问题表示,目前证监会尚未掌握具体情况,但证监会对于互联网业务的监管要求没有发生变化,证监会要求相关机构遵守现行金融监管规则。下一步,证监会将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做出针对性的监管安排,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杨鹏飞指出:“佣金宝”的推出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正式“入侵”证券业。在市场化的竞争下,佣金率下滑必不可免。“以去年的佣金率和交易额估算,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将下降近40%,营业收入下降约20%,因此对净利润影响更明显,对券商估值是最大利空。但长期看,行业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纯通道类业务收入占比在下滑,业务创新带来新的收入增长点。”杨鹏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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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发行未定节奏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发布
关于IPO的重启,目前有市场传闻称,今年的发行节奏是,5月发完一季度过会的20多家,之后全年按照4-3-2节奏,审400家,定300家,发200家,日均两家。剩下的明年再说。针对此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表示,并未听过这一说法,也未曾听过有IPO发行节奏的控制安排。此外,其表示根据沪深两家交易所服务功能,证监会将按照首发家数均衡安排原则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的排队企业进行上市安排。
而深交所有关高层管理人士近日对南都记者也透露:目前没有收到类似的文件或相关上市节奏的安排。市面上的说法多是传闻。“IPO重启后,有一点小问题,需要用一点时间来进行调整消化。”
此外,证监会昨日发布了上市公司优先股信息披露准则。指出优先股发行中,发行预案是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优先股数量、股息率等12项内容;二是有利于中小股东决策的事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发行影响等。此外,募集说明书重点说明发行条款,说明书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说明书概览在指定报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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