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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45.69,-1.480,-3.14%)(600570)9月6日晚间公告称,日前,证监会拟决定对恒生网络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1.33亿元,并处以3.99亿元罚款;对恒生网络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该项处罚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表示,截止本公告日,恒生网络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恒生电子直接出资持有其60%的股权;同时恒生电子根据创新业务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别通过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云夏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恒生网络28.6%股权,恒生电子合计持有恒生网络88.6%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恒生网络的净资产为1.52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上述事项对其影响重大,也将对恒生电子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 作为对场外违规配资接口清理整顿的一部分,日前同时领罚的还有铭创公司和同花顺(38.79,0.830,2.19%)公司。证监会表示,经查,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恒生公司、上海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在明知客户的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恒生公司、上海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除了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3亿元,并处以3.99亿元的罚款,同时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之外,还没收上海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8.79万元,并处以4796.37万元罚款。对上海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10万元,并处以653.10万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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