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2226|回复: 39

这样的股票永远讨机构喜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这样的股票永远讨机构喜欢


      1、要有宽阔的底部,30日及其增加线回归粘合,股价站稳于线上,并于这一阶段中,股价经历漫长的下跌后最好经一次放量反弹后再次缩量二次探底创新低后止跌,其后不断有温和的成交量放大现象,并于几次主动放量上攻触及120日均线,主动修复乖离过大的均线系统,使30、60、120日线走平粘合后即可考虑进入。
  
  2、满足第一点的券种中,寻找当前价位距离其前期密集成交区,高点与平台较远与已经向上突破,突破之前长短均线收拢粘合时间较长,股价在线上下微幅振荡并于某一结点处放大量拉长阳(或向上跳空形成突破缺口)并经有效回抽确认(缩量,回抽较浅,30日线支撑有力且仍保持上升趋势)勇敢介入。
  
  3、一旦一只股票进入拉升期,20、30日均线应始终保持上升,这一阶段,止损点应定于这两条线处,该两线不应走平,更不应该出现拐点,一旦出现,立即离场。同时计算每日涨幅与大盘涨幅的比,若主动强于大盘,则继续持有,并应注意短中长期均线之间的乖离率,过大意味着短线利润丰厚,随时可能转势或至少会出现回档调整。健康良好的均线系统不应“过分”向上发散(尽管这意味强势,单只能是短线强势),而良好的均线形态应是短中长期均线均保持同步平行匀速向上的,这样的涨势长久而稳健。
  
  4、当市场由不屑到关注,再到一致看好时应留心其可能出现的震荡,随时警惕。20、30日线一旦走平,立即考虑离场;中期均线之间的反压是大幅调整的。
  
  此外,在对于长期均线120、250的研判中有一些小的经验,那就是这些均线一定要在特定的时间区间内才起作用,要注意经验公式可能成立的条件,例如股价行至120、250日均线之间,两条均线成剪刀之态势,是比较艰难的情势,(注意,我们所说的是艰难,而不是看淡!)因为一般下行的是250日均线,上行的120日均线,根据均线原理,说明120日周期的持有者的成本在上升,250日在下降,这时庄家倘若向上动作,一方面面临长线买家套现的压力,且这类投资者并不会为短期的技术走势所影响,逢高抛出不可避免;另一方面,具我们长期观察,对于那些长庄慢牛的券种120日线一般是主力的平均成本区,同时对大多数低位建仓的股票120日线都是他们的成本,当这条均线在股价上方时,走平是最好的情况,向下一则同于250日均线向下,二则说明主力至少未曾全身投入甚至根本未进场!要知道均线向上推进时主力成本同市场成本同步递增,这样会把他活活累死!而且一旦市场风吹草动或行至前期阻力面临短线客离场便会高位套牢。何况一只股票里庄家有可能不是一个,而成本却是向上推进者支付的。真正的突破,比较稳健的是使120日线从走平到微微上翘。
  
  反过来说,股价跌到这个区间也不会是一个小跌,时间也相对较长,价位比较实在,向下打压一般是要靠市场的利空传闻,否则反而损失筹码,那时庄家可能丢掉明天的饭碗。换句话说,势成鸡肋!
  
  同样,这两条均线单独出现上述情形时也会起到相同作用,只是力度相对较弱而已。

发表于 2015-10-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好极了好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股票永远讨机构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高手学习这样的股票永远讨机构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股票永远讨机构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19 12:25 , Processed in 0.099181 second(s), Total 12, Slave 1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