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楼主: 涨停先锋

关于“黄金柱”和“将军柱”的问答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楼主提供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问题,好回答,谢谢各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1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12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勘误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13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1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zluckystar


    在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1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黄金柱一定是将军柱,但将军柱及不一定是黄金柱。将军柱发展到某个型态就成了黄金柱。请老师们点评一下我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看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楼主提供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1、黄金柱三要素
第一,黄金柱的当天,必须是某一阶段的将军柱,,即高量柱、倍量柱、平量柱、梯量柱等重要量柱形成的栋梁之柱。
第二、黄金柱后三天,必须是缩量柱,具备价涨量缩的走势,股价往上倾斜,量柱向下倾斜,形成的喇叭口越大越好。
第三。黄金柱后三天,必须保证收盘价没有跌穿该柱的最低价,最好是连阳缩量,收盘价保持在该柱最高价上方最佳。
2、将军柱三要素
第一、三日不破。凡是某量柱后面三日的最低价没有跌破此量柱最低价的,此量柱就是有一定支撑力的将军柱。
第二、价升量缩。凡是某量柱后面三日的走势有价升量缩的缩量柱作支撑的,也是将军柱。
第三、先这优先。若连续几天的量柱都符合上述原则,那么,应该以第一个合格的量柱充当将军柱。
3、倍量柱三要素
第一,必须与前一日的那根量柱相比。
第二、必须比前一日的量柱增高一倍或一倍以上(可以有10%的误差)
第三、必须是红柱即阳柱(高开低走的假阴柱也应看成阳柱),以为伴随着倍量柱的股价一般是上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7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1、黄金柱三要素
第一,黄金柱的当天,必须是某一阶段的将军柱,,即高量柱、倍量柱、平量柱、梯量柱等重要量柱形成的栋梁之柱。
第二、黄金柱后三天,必须是缩量柱,具备价涨量缩的走势,股价往上倾斜,量柱向下倾斜,形成的喇叭口越大越好。
第三。黄金柱后三天,必须保证收盘价没有跌穿该柱的最低价,最好是连阳缩量,收盘价保持在该柱最高价上方最佳。
2、将军柱三要素
第一、三日不破。凡是某量柱后面三日的最低价没有跌破此量柱最低价的,此量柱就是有一定支撑力的将军柱。
第二、价升量缩。凡是某量柱后面三日的走势有价升量缩的缩量柱作支撑的,也是将军柱。
第三、先这优先。若连续几天的量柱都符合上述原则,那么,应该以第一个合格的量柱充当将军柱。
3、倍量柱三要素
第一,必须与前一日的那根量柱相比。
第二、必须比前一日的量柱增高一倍或一倍以上(可以有10%的误差)
第三、必须是红柱即阳柱(高开低走的假阴柱也应看成阳柱),以为伴随着倍量柱的股价一般是上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23 12:07 , Processed in 0.096664 second(s), Total 12, Slave 1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