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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农地流转和集体土地入市是三中全会土改重点2013年11月06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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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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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潇洒雨 于 2013-11-6 19:04 编辑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分享到:4人参与1条评论
       大智慧[-1.54% 资金 研报]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6日讯,一位参与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征求意见的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土地改革部分涉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等内容,而多位学者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最可能实现的改革。
      
       上述参与征求意见的人士透露,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土地制度改革有不少内容,包括继续进行农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方式的多样化;通过信托、抵押等方式与金融创新相结合;通过转包、出租等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益等。
      
       至于这些内容会否最终全部纳入三中全会文件,该人士称目前尚不能肯定,不过,“土地改革框架性思路现在肯定是有的。”
      
       在建设用地方面,官员学者多认为此次三中全会在土改内容上,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将成为重点。
      
       中国社科院农研所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周一接受大智慧通讯社采访时表示,土地制度改革关键在于落实。
      
       党国英所指的落实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办法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征地制度、同地同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这些至今仍是改革努力的方向。
      
       近日受到普遍关注的国研中心“383”改革方案提出,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以及收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等尺度颇大的改革建议。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383”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过于超前甚至违背宪法,难以实现,三中全会的土改重点将是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孔祥智表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是现实条件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也是改革中最重要的部分。
      
       近日国土部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这也提供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一个方式。
      
       党国英在接受大智慧通讯社采访时也表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村土地入市是未来改革的重点。党国英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18万平方公里,如果都能入市,对解决土地市场的问题会有很大帮助。”

发表于 2013-11-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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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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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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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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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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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研中心“383”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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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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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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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闲置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这也提供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一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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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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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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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xiexiefe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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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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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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