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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马王子

10.10.7说说“股市老鬼”与“股市小鬼”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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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 在于 互相的包容~~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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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拜读老师的文章。虚心谦卑的人会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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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黑马王子


    老师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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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愧是王子老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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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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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式只能作参考,不可奉为点石成金的仙指,它是创造者根据经验与个人判断写的代码。而影响股市客观有很多,在公式里是无体现的,不能靠公式一劳永逸。
至于付分看贴,也无非过,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嘛。但是 此有欺骗性交易(付分)性质,付分者有如隔山猜物,只看到诱人的标题,就要先付费才能看,至于内容是否精益,实用,或是没用,空洞这些后果自其担当,这是带有隐性欺骗不对等的交易。
所以建议:
  把公式截图,在这截图上有用作者说明分析。让大家先看到公式K线截图,觉得有用付分看贴。

当然,如公式不是自己写的,或是不自己作改进,希望免费供大家分享学习,以免有剽卖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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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型的论坛就应该这样,互助共勉,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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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大家发帖的时候应该明确一下,毕竟小鬼还是居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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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战友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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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去看看那个公式。最来与王子老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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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认为是精品。没有争议就没有进步,请老师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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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明白正相反同学的意思,发贴要分不过分,过分的是先扣分后回复,回复之后会被再扣分,这样扣双份的分数不合理,再者,时间是宝贵的,看一个贴就要这么折腾半天,那一天下来看不了多少贴。还是王子老师的贴干脆利落,扣完分直接能看。学习效率高!效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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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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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互助共勉,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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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淡薄以明智  宁静以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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