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唻咪
发表于 2010-10-7 19:31
三人行必有我师
功夫
发表于 2010-10-7 19:31
只有自己学到了才行
金@不换
发表于 2010-10-7 19:32
回复 12# 文明
排长很严肃,希望我这个新兵不是你领导的,否则若干年后我也成为老古板了,哈哈:P 玩笑一下。
股一民
发表于 2010-10-7 19:33
老师的文章,的确值得一读。
已知道“股市老鬼”为论坛做过许多贡献。
不过,人家支付了学分,应当得到一种很好的服务。“股市老鬼”没有说明软件的适用范围,对于一个高手级的人来说,这种低级的错误是不应当有的,有误导和骗分嫌疑的。同时,“股市老鬼”先设学分,再设回复,然后再次设置收取学分,一些帖子反复收取学分,用心良苦。算起来也是一个十分让人尴尬的事,有人发帖子“表扬”一下这位高手,真是大快人心。
只是让这位高手更加出名了。。。。。
医股同道
发表于 2010-10-7 19:37
学习型的论坛就应该这样,互助共勉,谢谢分享!
野鹤闲云
发表于 2010-10-7 19:39
“不想当阎王的小鬼,不是好小鬼”那就和谐多了~!
皓月当天
发表于 2010-10-7 19:41
节日就要结束了,战斗又将打响了,让我们的“股市老鬼”和“股市小鬼”们团结一致,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吧!胜利属于团结进步的“股市老小鬼”们。
阿米达
发表于 2010-10-7 19:46
老师辛苦了........
决策高手
发表于 2010-10-7 19:46
学习型的论坛就应该这样,互助共勉,谢谢分享!
风清扬一片沉默
发表于 2010-10-7 19:52
“股市老鬼”与“股市小鬼”
王子就是老师啊 点评恰当
香香知道
发表于 2010-10-7 19:55
大家快乐成长啊,三人行必有我师
股票投资者
发表于 2010-10-7 19:56
发表于 2010-10-7 16:10 | 只看该作者
竹杖芒鞋
发表于 2010-10-7 20:00
呵呵,原来是误会,不过看啦王子的说明,满佩服老鬼的
大散
发表于 2010-10-7 20:03
王子老师辛苦了
夜猫子
发表于 2010-10-7 20:06
老师,您总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